平安甲型H1N1流感综合保险
产品名称:平安甲型H1N1流感综合保险
发行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健康保险保险分类:--
适合收入:--适合家庭:--
适合年龄:--缴费期限:--
缴费方式:见具体条款保障期限:见具体条款
最低保额:--联系电话:--
保险金额:--首期保费:--
产品特色:保险金额 2万 3万 8万 15万
基准保费 50元 100元 200元 500元
产品优势
个人/团体均可投保
专门的独立条款支持
可扩展疫区感染责任
可承担短期境外出行感染责任
可根据行业类型、被保险人类型调整、风险调整系数浮动费率
基准保费 50元 100元 200元 500元
产品优势
个人/团体均可投保
专门的独立条款支持
可扩展疫区感染责任
可承担短期境外出行感染责任
可根据行业类型、被保险人类型调整、风险调整系数浮动费率
保险责任:(一)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其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按其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附加疫区保险责任及保费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十五天及保险期间内进入过疫区的情形,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其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按其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附加疫区保险责任及保费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十五天及保险期间内进入过疫区的情形,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备 注:根据地区和停留天数,本附加险保费为主险保险费的50%~500%













